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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職球員工會發言人趙子維在上月9日提出4項要求,(1)球員運動傷害保險、(2)任何國家選訓會議必須要有工會代表出席、(3)集訓與比賽期間必須要有工會代表陪同、(4)比賽收入要有合理分配。

中職副秘書長陳俊池會後表示,工會提出的2、3點已經沒問題,但1、4點必須再協商,「保險內容落差大,希望這部分先明確後,才能再談下一步。」

趙子維表示,「我們對保險中部分失能的理賠有意見,希望能有更明確的規劃。」他解釋,部分失能包含球員因傷休息時間,「保險是滿足球團、而非球員,球團有保障,才會讓球員參與非中職球賽的其他賽事。」但他強調,這方面針對對象是主辦單位,而非體育署。

至於第4點,趙子維則說,肖像權這些相關利益,也希望球員能得到既有權益,「我們希望這些要求能保護、照顧球員,不被欺負。」

體育署競技組組長王漢忠則提到,保險提出的內容有所落差,門票收入、肖像權等國際賽相關收入,如何妥善合理、妥善分配還需要再討論。他表示,保險業者因為未曾辦理相關業務,因此還需要時間規劃進階版保單內容,預定3週後,等保單規劃完後,再召開下一次的協調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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